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(科技攻关、软科学研究)项目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(科技攻关、软科学研究)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须是河南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,单位治理机制健全,管理规范,信用记录良好,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。中央驻豫转制科研单位、省属转制科研单位、企业类的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可申报无经费支持的指导项目,申报人不需要填写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额度。
(二)各主管部门及主要申报单位限额推荐,申报指标每年实行动态调整,请各单位管理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申报指标。对依托省内科研事业单位建设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科研平台(包括实验室、中试基地、技术创新中心、重点实验室、国际联合实验室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)单列申报指标,不占其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标,国家级平台、省实验室5项,其他省级平台2项(具体名单见附件3),同一主体在同一领域方向建有两类及以上平台的,指标不累加。
(三)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,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。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,将按无效申报处理。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,申报材料请作脱密处理。
(四)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岁,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(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项目除外),不得申请新的项目资金;在同一类科技计划中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)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。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只能承担一个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,申报同一年度多类计划项目的,将根据各类计划项目立项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查重确定。
(五)各申报单位应加强项目筛选审核,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,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专项资金立项支持。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部门申报,不得多头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。
(六)全面推行科研经费“包干制”,实行项目经费定额包干资助,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,项目经费原则上按实施年度平均分配。实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制,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,对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负责。
(七)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,各部门、各单位在科技攻关项目推荐中,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,原则上推荐35岁以下人员比例要达到一半以上。
三、申报程序
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,不再要求报送纸质文件材料。
(一)用户注册。个人(申报人)用户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hnzwfw.gov.cn)注册并实名认证后,才能登录系统,已完成注册和认证的用户仍使用原账号。
(二)单位信息填报。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统一由法人(单位管理员)在提交本单位项目之前填写或更新完善,法人(单位管理员)提交后,单位所有申报人均能及时共享显示,不需单独、重复填报。
(三)项目信息填报。项目申报人按照指南要求,使用个人账号登录“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(http://xm.hnkjt.gov.cn/)”填写项目申报书。法人(单位管理员)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系统审核项目,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。
(四)审核推荐。科技主管部门(单位)严格按照申报指南和限额推荐要求审核项目,将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提交至省科技厅,同时将申请财政经费的项目申报书转送财政主管部门(单位)备案。
四、受理时间
米兰(中国)在线填报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月29日8:00至9月19日18:00;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,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;此次申报时间有限,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要求进行填报、提交。
六、咨询电话
(一)系统注册、填报、提交等问题咨询
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: 0371—65974111
(二)项目指南咨询
电子信息领域 0371—86561627
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 0371—65936658
新材料领域 0371—86561672
新能源与交通领域 0371—86550235
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 0371—86230277
资源环境与社会事业领域 0371—65941081
现代农业农村领域 0371—65526018
软科学研究领域 0371—65907334
(三)综合业务咨询
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0371—86561692
(四)学校科技处电话: 0371-23658049
相关附件.zip
2022年8月29日